对于创业公司的顶层架构设计,这些内容老板必须掌握!
自然人持股的特点就是个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法人指的不是个人,指的是一个企业;法人代表指的是一个人,这是最基本的法律概念。
自然人持股指的是个人,法人持股指的是企业持有另外一家公司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的股东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家企业。
假如我有一家餐饮公司,我们把它叫做A公司,这家公司就是你现在旗下的公司,不管你是做什么行业的,我们把它叫做A公司。
刚刚创业的时候,家族成员先成立一家投资公司,这家投资公司又成为A公司的股东,如果A公司再扩分公司,那下面就是A1公司和A2公司,要是这家餐饮公司干得不错,我们现在要投资另外一家B公司。
假如B公司是一家工程公司,然后还要继续扩张,投资服装公司,我们就有了C公司,图中就是公司的顶层架构设计,这张图大家一定要掌握。
所以第一你直接持有A公司的股,我们叫做自然人股东,通过一家企业投资公司,然后再间接持有A公司的股份,我们把它叫做法人持股。
这样进行架构设计有什么好处?假如这个餐饮分公司的总经理,他干活很卖力,业绩很好,我们可以给他股份,把他留下来。
那么是给他A1公司的股份,还是给他A公司的股份,或者给投资公司的股份?最开始应该给A1公司的股份,不可能给家族公司的股份。
很多老板不是这样干的,他没有经过设计,他怎么干?就是我名下有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干了几千万,然后觉得这个总经理,过去几年跟着我干得不错,然后一拍脑门儿给了他10%。
当公司利润不断上升的时候特别有用,他非常的努力,但是你发现如果一旦公司遇到亏损,遇到挑战,业绩下滑的时候,第一个走的就是这个股东。
你再怎么去鼓励没有用,然后老板就在思考,他说学股权激励没有用,我都给了他股份,我也很大方,然后不管用,那是因为你没有经过专业的设计。
第一点好处就是明确被激励对象的激励范围。
第二点就是保持绝对控股,防止控制权的丧失。
怎样保持绝对控股?
假如这个家族是老大和他老婆,还有小姨子、小舅子,一帮亲戚成立的,老大占投资公司的51%,然后投资公司占有A公司的60%,剩下的40%就分出去了。
投资公司占有A公司的60%,然后这个家族老大又占有投资公司的51%,所以这个老大直接间接占有A公司多少股份?
我们用51%*60%=30.6%,30.6%低于一票否决权,这个老板没有经过设计,所以直接占有A公司只有30.6%,最大的风险就是在股东大会里面没有一票否决权,可能把你踢出股东团队。
这个老板他占有51%投资公司的股份,他有没有控股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又占有A公司60%的股份,投资公司又相对控股了A公司,也就是说这个老板相当于间接控制着A公司,在成立B公司、C公司、D公司所有的产业,他通过投资公司的建立,全部都能控制。
所有的上市企业,这些老板全都经过这样的设计,所以这是最基本的,进入股权第一步。
国美的黄光裕,他不知道这些,如果知道就不可能发生当年的国美控制权之争,当年黄光裕和职业经理人陈晓俩关系还是不错的,黄光裕对陈晓就像兄弟一样,黄光裕花几百万买一台车,陈晓马上也买一台车,然后还专门给陈晓请了私人厨师。
黄总对他这么大气,结果出事儿之后进了监狱,陈晓就想争夺国美的控制权,自己当老大,可问题是黄总家族的创业元老全部都支持黄光裕,即使黄总进去了,他们也支持,陈晓他就是一个职业经理人,没有人支持他。
如果陈晓想让别人支持,最好的办法就是做激励,所以陈晓发布了一个股权激励计划,你投我的票,我就分公司的股份给你们,你们就能拿到更多的钱,结果在利益面前,这帮人都支持陈晓了。
假设当初陈晓不在国美电器持有股份,而是在投资公司间接持有股份,那国美电器开股东会,陈晓就没有资格去开了,也就是说他在投资公司里面占有股份,没有直接在国美电器占有股份,所以即使黄光裕进监狱了,陈晓连召开股东会的资格都没有,就不会发生控制权之争了。
也可以这样做,我们可以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然后有限合伙企业里面一个是GP一个是LP,我们让陈晓做LP就可以了,然后让黄光裕的老婆做GP,这样陈晓就没有权利去参加投资公司的股东会。
所以第二点就是保持绝对控股,防止控制权的丧失。
第三点,节约一道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个自然人股东先交25%,然后再交20%,通过这样的架构设计,老板把公司的钱取出去,我们有两个用途,左口袋消费,右口袋投资。
比如今年我公司赚了一千万,老板从公司账上取回来了之后,所有的钱并没有都花了,其中有200万我买车,还有800万我去投资,我们把它叫做左口袋消费,右口袋投资。
你投资的这个800万是要交税的,但是这个税,我们通过这样的架构设计就不用交,就是投资的税钱,这一道税不用交。
比如我们还是餐饮公司,这家公司有了一千万,然后A公司的钱直接给投资公司,请问A公司的钱分红1000万给投资公司,要不要交税?法律规定居民企业之间分红免税,所以A公司的钱给投资公司是不用交税的。
如果你是自然人股东,你把这一千万拿走要交税,但是这一千万你给了投资公司,就不用交税了,然后这一千万老板取了200万,这200万要交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你取200万去消费,但是如果你没有消费,你把剩下的800万又投资给B公司,那这个投资给B公司的钱不用交税。
A公司的钱,然后流到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的钱又流到B公司,B公司挣了钱,然后又回给投资公司,然后这个投资公司又去投资C公司,这中间所有的钱都免税。
所以我们也把这个投资公司,叫做钱包公司,相当于老板的钱包,实现内部资金的回流。
第四点,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相分离,你是公司的老板,你每个月在公司领工资的有多少?如果你已经再领了,那么恭喜你,这样的企业,基本上来说是往一个规范化的道路去发展。
这样的好处是老板的钱就是老板的钱,公司的钱就是公司的钱,你要把他做一个区分,否则公司一旦出问题,你老板以前所有的家产都要承担责任。
所以提前要做好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的分离,如果公司有300万要把它拿走,你一定要签协议的,这等于你个人向公司借钱,借完钱之后你再还回去。
假如你不还钱,按照公司法律的规定,到年底视为已分红,你就得交20%的税,100万就得交20万,没交你就违法。
第五点,对个人资产的保护。
第六点,多一道融资主体,假如你是一个公司的,你只能拿一个公司一个项目来融资,但是通过股权顶层架构设计之后,你发现这个B1公司假如是子公司,他可以单独融资,每一个公司拿出来都可以单独融资,投资公司也可以融资。
第七点,便于家族财富的传承,现在很多创一代,自己的企业经营了大半生,要留给自己的后人,这个时候就面临家族资产传承的问题。
很多老板一个项目一家公司,做一个项目,又成立一家公司,他名下有很多家公司,这样的老板,他从来没有做规划,也不知道哪个公司控哪个,反正是注销也注销不了,然后全部都放着,这都是给自己埋的雷。
假如你这些公司盈利都很好,你要把它传给自己的孩子,或者是转让给某一个人,那你每一家公司都分别要去做股权变更,这个变更的周期跟手续费,繁琐程度很难。
你名下有五家公司,每一家都要办股权变更,每一家都要去重新去换营业执照,税务机关一大堆的东西,耗时耗力,如果公司再多了,资产再多了,更不得了,很多老板多的连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公司。
如果你有顶层架构设计,有一家投资公司,假如今天要传给二代,只用把投资公司的股权直接变更给他,名下这一生所有的产业全部都转让给他,只需要变更一家就可以了,这样容易传承,手续好办,大大节约了费用。
我们去投资的时候,你不用听他说公司要不要上市,我也从来不讲这句话,你就看他有没有做顶层设计,如果你让我投100万,我先看你公司的股权架构,不看你给我造多大的梦想。
既然你要上市,你有没有按照上市的道路来,你有没有走上第一步,如果你连第一步都没走,说明你老板对上市根本就是门外汉,你也不可能上市。
第八点,新项目的投资与战略板块的分拆布局,股权顶层架构设计,对中小民营企业来说,就知道企业的未来要如何布局,如何用人,如何进行分拆和项目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