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激励】中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及其优点有哪些?
今天介绍一下在实施股权激励中,几种可能的员工持股方式,以及不同方式的优缺点。员工持股的主要的几种形式。
主要包括:
1.员工直接持股;
2.通过持股平台持股。持股平台持股又分为两种形式,即,通过有限公司的方式持股和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进行持股。
3.通过大股东代持的方式为员工进行持股。
当然,在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也经常会采用资管计划和信托持股的方式进行,今天我们暂不讨论这个话题。
01
员工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的方式,就是将激励员工作为目标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直接登记在工商机关。员工作为目标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直接持股的形式在最早期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老板们会经常采用。直接持股的形式,它的优点比较明显:
即,对被激励对象而言,他因为是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他的荣誉感、归属感特别强烈。
并且,员工通过直接持股的方式,其获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时,其承担的税负是最低的。分红收益按照20%缴纳个税。转让股权时,按照股权增值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直接持股又有它非常大的弊端。
一、主要表现在:
(一)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名。
(二)如果一个公司直接股东众多,那么对它形成快速有效的决策机制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三)如果直接股东众多,公司需进行某项决议,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异议股东的存在可能导致该决策无法形成。
(四)激励对象直接持股最大的缺点是,如果这个激励对象因为与公司或公司股东产生争议或矛盾离开了公司。然后,他有权以股东的身份提起知情权诉讼,简单的说,就是查阅公司账簿,并且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他还有权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现在的民营企业的账簿,又有几家经得起查账呢?经得起审计呢?何况还有一个完全了解公司经营和业务的矛盾股东的存在呢?很多公司因为被查账而创始人坐牢的。比如真功夫的蔡达标。当持有股权达到10%以上的股东联合起来的时候,甚至可以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五)当对象持有一定的股份时,会降低公司创始股东的控制权。虽然,在确定激励对象的时候,这些员工都是老板认可和接受的人,那谁又能保证,未来这些员工因为某些问题,不会发生变化呢?
(六)所以,我们一般不建议在股权激励时,对激励对象采用直接持股的方式。当然,直接持股方式也有它运用的空间。我认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就是在公司创业初期,对于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或者早期加入的特别厉害,公司特别需要的极个别的人才。这些人,你用持股平台来装他,他也不干啊。
02
持股平台来持股
下面说第二种持股方式,即持股平台来持股。
持股平台持股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一种是有限合伙企业来持股。
一、先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方式,就是将激励对象持有某个有限公司的股权,然后由这个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对象从而实现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方式有什么好处呢?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刚才说的直接持股方式的缺点,通过有限公司的持股方式可以完全规避掉。
好处:
(一)目标公司形成决议,不需要对象签字,只需要作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即可。可以快速形成有效的决议。
(二)激励对象的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不会使得目标公司的股权架构经常发生变化,而只是在持股平台内发生变化。
(三)激励对象由于不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其不能对目标公司提起知情权之诉或者解散之诉。对目标公司的决策,无表决权。
缺点有:
(一)激励对象的身份感、归属感降低
(二)激励对象会认为其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激励对象会认为股份变现困难
三、那么优点和缺点相比较,大家觉得老板会怎么选择呢?
我相信大多数的老板,还是会选择采用持股平台的方式让员工进行持股。
那么又该如何解决激励对象的顾虑呢?一般情况下,我们这么做:
(一)通过公司经常性活动,提高激励对象股东身份的认同感、荣誉感
(二)财务相对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激励对象意见
(三)制度设定,保障激励对象的股份变现。
四、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的持股平台与又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平台有什么区别呢?
有限合伙持股平台与有限公司持股平台相比,作为持股平台的优点和缺点是一样的。但是,相比较于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它具有更多的优势。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合伙,一种是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又分为一般的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一般的普通合伙,是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是对债务发生具有责任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对债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现在大型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都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
而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在这个合伙企业中,有两种人,一种人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叫普通合伙人,通常叫GP,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种合伙人叫有限合伙人,通常叫LP。他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管理,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行为进行决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加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五、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相比于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他的优势到底在哪里呢?
有限合伙企业中,如果公司大股东作为GP的话,他仅需要一点点出资就能控制有限合伙企业,实现控制权的集中。
有限合伙企业中,主要管理依据是“合伙协议书”,而协议书中,绝大部分条件时可以自行约定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依据是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规定,是有很多强制性的规范,是不得自由约定的。
有限合伙企业中激励对象的进入退出相对简单,而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员工股东,进入退出非常复杂。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最大的好处是,税负的降低。
我认为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就是马云。我们来看看马云是如何把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做到极致的。
上图是蚂蚁金服的股权架构。蚂蚁金服中,两个最大股东是两个合伙企业,一个是君澳合伙,一个是君瀚合伙。没有选择有限公司,是因为减持时,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在君澳和君瀚的GP,并不是马云个人,而是马云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杭州云铂投资。这样,马云就通过杭州云铂作为GP,控制着两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对蚂蚁金服的绝对控制。
这个架构的另外一个亮点是,马云也作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存在持股平台中。马云并没有把他的股份都放在杭州云铂的名下,而是在自己个人名下控制一部分,这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如果大家对刚才说的,有限责任公司减持时存在双重税负理解的话,那么就会明白。马云个人转让持股平台份额,只要交一遍税,而杭州云铂来减持的话,那么他就会交两遍税。
所以,我经常说,不要自己去琢磨什么道理,就去看看聪明人怎么做的,有钱人是怎么做的。马云有最顶尖的投行团队、法律团队、财税团队在服务于他,我们跟着他学习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