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实务解析:基本情况全览
一、股权激励的起源与发展 1. 概念起源 - 现代股权激励概念源于 19 世纪 50 年代美国。彼时美国众多家族企业因担忧后代无法良好传承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伴随职业经理人权力增长,与股东利益分化、委托代理成本上升。为解决此问题,股东给予职业经理人部分股权以捆绑双方利益,1952 年菲泽尔(Pfizer)公司推出世界首个股票期权计划,后经多年探索,股权激励在美国企业广泛运用并成为西方企业普遍采用的激励机制。 2. 在国内的发展 - 我国企业股权激励起步晚于西方。2006 年 1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在法律层面确认股权激励。此后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演变完善,2016 年 8 月 13 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修订),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予以更具体规范。2015 年 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员工持股试点,2016 年 3 月 1 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颁布《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明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但截至目前,我国针对非上市(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法律法规仍有缺失,制度完善空间较大。 3. 概念释义 - 股权激励是将公司股权或股权收益权以特定方式授予企业管理人员与业务、技术骨干,使他们参与决策、分享收益、承担风险,构建起所有权、收益权、控制权和管理权相互匹配的关系,激励员工为公司长期发展服务,是一种区别于传统薪酬激励体系的制度安排,能让激励对象成为企业所有者,参与剩余价值分配,是企业分配体系重要部分。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价值 1. 吸引、留住人才与激发潜能 - 普通员工多关注短期工资,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管理成本高。而激励对象成为企业所有者后,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稳定性增强,更关注企业长期发展,自我驱动潜能发挥,企业管理成本降低。 2. 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 企业融资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可通过股权激励对象购买股权、以奖金或工资充抵股权购买价款等实现,减轻资金压力。外部融资虽多靠风险投资,但有效实施股权激励可解决核心团队稳定性、企业治理结构合理性等问题,降低外部融资难度与成本。 3.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部分中小微企业因股东素质问题存在股权设置单一、激励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情况,影响企业发展。股权激励可使激励对象参与决策,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各机构良好运营。 三、当下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与契机 1. 必要性 - 新冠肺炎疫情使企业面临能源成本上涨、劳动力短缺、供应价格上升、员工流失率高的困境,实施股权激励可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核心人才流失、激发员工积极性,对所有企业而言必要性显著。 2. 契机 -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是实现混改的重要方式。相关政策如 2015 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2016 年《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以及 2019 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2020 年《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使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体系基本定型并细化规范。 - 拟上市公司:新证券法公开发行规则豁免员工持股计划人数计算,打消非上市公司顾虑,制度环境宽松。同年 8 月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进一步规定相关内容,国务院也提出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各要素采取灵活性安排,予以支持鼓励。 - 科创板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公司:科创板设立后,其股权激励规则有创新,实质干预减少,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增强了股权激励实操性。 四、结语 本文对股权激励的基本概念、起源发展、实施价值以及当下实施的必要性和契机进行了阐述,为后续股权激励实证分析奠定基础。